燃气辐射采暖是利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或人工煤气等可燃气体,在特殊的燃烧装置—辐射管内燃烧而辐射出各种波长的红外线进行供暖的。辐射热不被大气所吸收,而是被建筑物、人体、设备等等各种物体所吸收,并转化为热能。吸收了热的物体,本体温度升高,再一次以对流的形式加热周围的其他物体,如大气等。所以,建筑物内的大气温度,不会产生严重的垂直失调现象。因此其热能的利用率很高,并使人体感觉很舒适。因此,燃气辐射采暖是工业厂房等高大空间理想的供暖方式。
下面,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的相关规范,在采用燃气辐射采暖设备,设计室内温度时要注意以下规范:
5.5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
5.5.1无电气防爆要求的场所,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采用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易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值的10%时,燃烧器宜设置在室外;
2.燃烧器设置在室内时,应采取通风安全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相关规定。
5.5.2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严禁用于甲、乙类生产厂房和仓库。
5.5.3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系统的燃料应符合城镇燃气质量要求,宜采用天然气,可采用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等。燃气入口压力应与燃烧器所需压力相适应。燃料应充分气化,在严寒、寒冷地区采用液化石油气时,应采取防止燃气因管道敷设环境温度低而再次液化的措施。燃气质量、燃气输配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
5.5.4采用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时,热负荷应按本规范第5.2节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室内计算温度宜低于对流供暖室内空气温度2℃~3℃。当由室内向燃烧器提供空气时,还应计算加热该空气量所需的热负荷。
5.5.5燃气红外线辐射加热器的安装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加热器的辐射强度、安装角度由生产工艺要求及人体舒适度确定。除工艺特殊要求外,不应低于3m。
2.用于固定工作地点供暖时,宜安装在人体的侧上方。
3.当安装高度超过额定供热量的最大高度时,应对加热器的总输入热量进行附加修正。
5.5.6采用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进行全面供暖时,加热器宜沿外墙布置,且加热器散热量不宜少于总热负荷的60%。
由于燃气辐射采暖系统实现了无明火供暖以及完全安全启闭和负压运行,为采暖系统的安全运行提供了可靠保证。此外,燃气辐射采暖系统的辐射管板可以根据建筑物内工作区域的位置进行布置,可有效地提高采暖设备使用率。辐射管板可设置在车间内的钢梁上,不占用地面工作区域的面积,有效提高了加工车间的使用面积,既美观又实用。
伊普赛德燃气辐射采暖系统作为北京正弘奥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主打采暖设备,通过10余年的推广及应用,已成为中国市场的领先产品之一。伊普赛德燃气辐射采暖系统省去了庞大而复杂的锅炉及锅炉房设备,安装周期短、不占用建筑的使用面积。燃气在输送过程中没有什么损失,同时发生器的燃烧又非常完全,因此整个采暖系统的热量得以充分利用。